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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泉州事业单位编内招607人公告发布!11月25笔试

2017-10-14 福建华图事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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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秋季泉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包括市直事业单位以及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的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607名(包括委托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的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9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0月13日至1999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不包含2018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

2.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若应聘市直公立医院,只能报考市光前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和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3.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安溪县各事业单位。报考安溪县各事业单位的考生,聘用后五年内原则上不得申请流动至其他企事业单位。

4.招聘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报考者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相应年限后方可申请流动。

5.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参加有关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或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具体招聘对象详见岗位信息表。不属上述有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不得报考。

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或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而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6.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8.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9.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户籍条件要求:(1)2017年10月13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本市、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7年10月13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10.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11.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12.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同一考试时间,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7年10月20日8:00至10月26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2017招考专题”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并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未缴费者不能参加网上资格初审。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7年10月26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7年10月20日8:00至10月27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支付宝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将报名费退回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阶段,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社部门还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社部门再复核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7年11月20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参加统一笔试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泉州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2)进入考核、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生在资格复核、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人社局网站(泉州人事网)和泉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的“交流园地”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党群系统请咨询市委组织部党群科,咨询电话0595-22197033;政府系统请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咨询电话:0595-22112393;报名、缴费等报名技术问题请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95-22115511。

3.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17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7653。

(六)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 

 

(《2017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请于2017年10月16日查看本公众号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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